固定式挡烟垂壁 static smoke barriers 固定安装的、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。由防火帘面、底座等组成,能满足国家标准GA533-2005要求。 固定式挡烟垂壁 1、挡烟垂壁 smoke barriers 用不
固定式挡烟垂壁 static smoke barriers
固定安装的、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。由防火帘面、底座等组成,能满足国家标准GA533-2005要求。
固定式挡烟垂壁
用不燃材料制成,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、横梁或吊顶下,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。
挡烟垂壁处于安装位置时,其底部与顶部之间的垂直高度。
1、重量轻。
2、安装方便简单。
3、帘面、底座等可以根据用户要求采用不同材质。
1、挡烟垂壁应设置永久性标牌,标牌应牢固,标识内容清楚。
2、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、压坑、缺角、孔洞及明显的凹凸、毛刺等缺陷:金属材料的防锈涂层或镀层应均匀,不应有斑剥、流淌现象。
3、挡烟垂壁的组装、拼接或连接等应牢固,符合设计要求,不应有错位和松动现象。
按6.4的规定进行试验,在(200±15)8℃的温度下,挡烟部件前后保持(25±5)Pa的气体静压差时,其单位面积漏烟量(标准状态)不应大于25m3(m2•h);如果挡烟部件由不渗透材料(如金属板材、不燃无机复合板、防火玻璃等刚性材料)制造,且不含有任何连接结构时,对漏烟量无要求。
按6.5的规定进行试验,挡烟垂壁在(620±20)℃的高温作用下,保持完整性的时间不应小于30min。